fbpx

最緊要正字|香港人總是重複犯的錯別字

身份認同還是身分認同?粵語作為母語的同時不想正字不正確,不如一探究竟香港人對一些常用慣字有多了解?

「着」「著」
「著」和「着」無論在音在義各不同,事實上兩字在早期的典籍均沒有記錄。由於古人對「竹」的寫法不一,兩者的正字實為「箸」即筷子譌變而來。在香港將二字分家,「穿着」、「着手」雖粵音不同,但以「着」為正字,相反「著」則當作「著作」、「著名」。

「份」「分」
「分」本有區劃分開之意,故此「分行」、「分開」,甚至描述一些以不同的結構組合的「成分」、「天分」都以「分」為正字。反之,「份」多作單位量詞使用,如一份,年份,更可以解為一個團體的一員,所以是「身份證」,而不是「身分證」。

「裡」「裹」
「裏」本意是衣内的一層布,故引伸至「內裏」,一直追溯至清代,社會亦約定俗成的把二字混在一起使用,「裡」更被視為民間常用字,例如經典著作《紅樓夢》將「這裏」變為「這裡」。

「愈」「越」
「愈」和「越」雖同有程度遞層的意思,而「越」除了作為姓氐之用,另有渡過或超出的意思。所以,我們只會寫「請勿超越黃線」,而不會見「請勿超愈黃線」

「什」「甚」
有人或會認為,「什」是簡化甚而是殘體字,其實大謬不然。「甚」原意解作「厲害、過份」,但比較多人爭議的是,作疑問代詞時,「甚」其實相當於「何」、「什麼」,古人說「作甚?」即「做什麼?」。固此「什麼」跟「甚麼」兩詞均是通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