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襲藝術|米菲有鴨兔
近日「鴨兔抄襲」事件瞬間成為全城熱話,全因這是內地又一單「疑似」侵權行為。侵權行為的出現在內地已經屢見不鮮,然而內地有關部門針對侵權的管制似乎仍然原地踏步。侵權事件頻頻發生,嚴重影響原創者的權益。
廣州美術學院教授馮峰近期展出的《鴨兔元旦》作品因與荷蘭著名卡通Miffy(米菲兔)極相似,而被網民質疑當中是否存在抄襲行為。由於馮峰創作的鴨兔和 Miffy 實在存在著很多共通點,網民亦有發現不止是卡通的外表神似,甚至是作品的構圖和顏色都與原創作品只有絲毫之差。




對於網民對他涉嫌抄襲的指控,馮峰回應指大眾熟悉的商業符號是屬於公眾知識,是藝術創作的詞彙。同時,他亦反駁批評他作品的人。


馮峰指鴨兔是他研究了30多年的作品,經過了四個階段。第一階段,他受了維特根斯坦《哲學研究》中的鴨兔圖形影響開始創作;2010年開始有具體的鴨子嘴巴和兔子耳朵;約2013年,鴨兔出現了卡通定的形像,是次展覽則是第四階段,進一步將鴨兔擬人化,有父母、外祖母,以及23個同班同學。

究竟創作和抄襲應如何定義?
Credit : 微博, 南方都市報